11月4日,玉溪市红塔区公安分局对外公布一则警情公告,对11月1日在中国足协杯半决赛期间出现的球迷不当举止实施了相应的惩处措施。
于11月1日举行的足协杯半决赛中,云南玉昆与大连英博的较量中,一名52岁的男性球迷钱某昆将一支鼓棒掷向了比赛场地,此举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条款。
在11月2日这一天,钱某昆因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当地公安部门实施了七天的行政拘留,并承受了500元的罚款制裁。此外,他还被要求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禁止进入体育场馆观看任何类似性质的比赛。
官方呼吁:所有足球爱好者应自律遵规,携手确保比赛现场保持文明、井然有序与安全。任何破坏公共秩序或挑起事端的非法举动,都将受到警方严格的法律制裁。